来自北京、山东、广东和上海等地的14位女律师要求国家审计署明确回答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国家审计的范围。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定义,社会抚养费是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用来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
报道说,14位女律师之一、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溢智表示,虽然社会抚养费是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但有关这笔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社会事业公共利益的费用的收支情况,始终未向社会公众公开。
这是继浙江律师吴有水今年7月致信中国31省份的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后,又有律师追问社会抚养费的去向问题。
吴有水只收到福建、广西、海南等10个省市的回复,其它21个省至今没有回复。
而10个给予回复的省份在一年中针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征收的“社会抚养费”高达1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