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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的医学伦理报告——胎儿到底是不是人

时间:2007-10-28  来源:信望爱论坛  作者:王道仁  

前言

堕胎是一个很富争议的生命伦理问题,也是影响巨大的:现在每年堕胎的人数甚至比出生的还多。不过在台湾却很少人认真去讨论,因此中文的数据少之又少。期待有更多人看重这个议题:不是沦于空谈,更不是讨论来做借口或责难别人,而是秉持良心来讨论,并真实的关心参与。因为不管对母亲还是胎儿来说,他们都需要我们更多的爱。本文首先将讨论胎儿是不是人,然后讨论堕胎是否道德,最后提出一些比较实际的层面。

胎儿到底是不是人?

要谈这方面,我们必须先有些生物医学的基本知识。一个胚胎发育的过程,大致可分为几个阶段:

到底什么是人?人是什么?不可杀无辜的人,这是我们大家大致公认的道德原则,那新生儿算不算人?胎儿算不算人?合子(受精卵)算不算人?以下我们来看看各家看法。

胎儿是人类的一份子,因此是人

有人认为,胎儿就是属于人,是人类的一份子,因此是人。在生物学上是这样,在生命尊严上也是这样,因为他跟我们是同类。虽然胚胎小时候长得跟成人不一样,但本来很多生物成长过程就会长得不一样,所以这不否定他们是同类。况且人进入青春期、变老,也会长得不一样。既然是同类,就应该尊重他的生命。

胎儿没有人的特质(Personhood),因此不是人

有些人则认为胎儿不是人,因为人之所以称为“人”、之所以能要求别人尊重他的生命,并不在于有人的遗传物质、在生物学上算是一个人;而是因为人有意识、有理性有组织、有自发的活动、可以沟通等等这些人的特质。一个胎儿还没有完整发展出这些东西,所以还不能拥有人的各种权利。当然胎儿将来有可能会长大而具备人的特质,但是还没发展好之前,自然就不能拥有这些权利。

对于这个看法,首先的质疑就是:那一个“人”的标准定在哪里?谁来决定有多少意识、理性、组织等等,才算是一个“人”?他的生命才值得尊重?那么一个天生智能不足的个体,是不是就不算是“人”?如果一个人陷入可恢复的昏迷、得了老人痴呆症、精神病等等,是不是就从一个“人”变成不是一个“人”呢?他们的生命是不是就比较不重要?所以因为个人理由杀了他们是可被接受的?

胎儿是成长中的人

有人认为,胎儿还没完全具备成人的所有特质,并不是因为他们还不是人,而是因为他们还在成长,他们可以说是“成长中的人”。对于人就应该尊重,成长中的人,当然也应该尊重他的生命,不能因为他还没成长好就否定他生命的价值和尊严。

堕胎与杀婴是不是杀人?

另一个跟人的特质相关的质疑就是:新生儿怎么办呢?足月的胎儿,和新生儿,在人特质的发展可说是一样的,因此如果足月胎儿不算人的话,新生儿是否也不算人?那是不是也可以杀婴?

对于这个质疑的回复,有些人是认为,在某些情形下,例如没办法照顾好婴儿,或是婴儿有严重畸形等等,让婴儿死或杀婴也不是不道德的,而且在婴儿脱离母体之后,既然婴儿的生存没有和母亲的个人权利产生冲突,自然不用牺牲婴儿。

这个响应,还是有点难令人信服,因为如果是针对人我们就不会这样做。因此这样等于还是承认,婴儿的生命就是比较没价值。照这样推下去,如果婴儿的生命和成人的一些个人权利──比如说不想照顾婴儿、影响成人的行动自由等等──真的产生冲突的话,杀掉婴儿就变成理所当然的。这样真的合乎道德吗?

婴儿不应有成人的权利?

有人还是可以提出响应,就是婴儿本来就没有跟成人一样的权利嘛!我们不准婴儿投票、开车、自己处理财产。婴儿和成人,或是前述痴呆、昏迷、精神有问题的成人,本来就有权利上的差异。

但是问题就在于,现在谈的是生命,不是生活中其它的权利。人因为思考能力、意识状态等等不足,我们就可以不尊重他们的生命吗?我们就可以为了方便杀了他们吗?况且生活其它权利,我们之所以会对他们加以限制,是为了要保护他们,而不是因为他们比较没价值。

出生脱离母体就是人

针对杀婴的质疑,另一种响应模式就是:胎儿和新生儿的不同在于,他是否脱离母体独立。出生之后,因为胎儿脱离母体,才真正是一个完整独立生活的个体,因此可以用出生来划分是不是人。3

但是如果我们站在胎儿的角度来看:完全一样的个体,因为在母体外、和在母体内,一个人的生命被尊重,另一个就不被尊重。难道一个人的价值,是决定于这样外在环境的改变吗?而且真的能用“是不是独立”来区分一个人是不是拥有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吗?每个人其实都不是真正独立的,都有一定程度彼此仰赖而过生活,小朋友、病人也需要父母的照顾。假设真的有个人因为某种特殊疾病,需要我身体不断输血给他,和我相连才能活着,我要不要输血给他是一回事,但难道他就因为身体无法独立生活就不算做一个人吗?

胎儿发展是连贯的,因此从受精起就是人

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胎儿是不是人。有人认为:整个胎儿发育过程,是非常连贯的,上一刻和下一刻,就只差那么一点点,凭什么说前一秒算是人,下一秒就不算?如果有人说30周胎儿算人,那30周减一秒难道就不算人吗?像这样,从成人一直往前推到合子,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应该从受精以后就开始算是人。

有人会提出质疑:如果一个时间点有一个关键的改变,就好像受精这个事件一样,那是不是可以用这个事件来做区分?

用脑部的发展与脑波的产生来做区分人

比如说脑部的发展,是不是可以当做一个区分点?我们现在死亡定义,已经可以接受脑死,那是不是我们可以把生命的开始用“脑生”来定义?或许可以用脑波的侦测来做为区分点:有脑波的就是人,没脑波的就不是。

这样的问题在于:哪一点是脑部发展的关键点呢?到小孩时期,脑部还是继续在发展。脑波生成前,脑部也早已开始成长发育。怎么知道还没侦测到脑波,这个胎儿的脑就没有作用呢?到底哪一点才算是“脑生”呢?况且脑死之所以被定义为死亡,是因为脑干的生命中枢死了之后,剩下的身体必然走向死亡。但是胚胎的生命中枢还没发展出来,却有其它机制维持生命。就因为脑部正在发育成熟中,或是还在酝酿脑的发育,我们就认为这不算生命吗?

同卵双胞胎的分裂可产生两个人,因此之前不是人

有人提出另一个角度的观点:一个14天以前的胚胎,因为他可能分裂成双胞胎、多胞胎,因此还不能算一个人。只有15天之后的胚胎,我们才能真正确定这个胚胎在正常状况下会发展成一个人。而15天也正好是脑、神经最原始构造“胚条”(primitive streak)形成的时候,因此我们可以把人的生命开始放在受精后第15天。

但是胚胎会发展成两个人,我们就因此否定他身为人的生命吗?大家都很熟悉无性生殖,例如说一只草履虫可行无性生殖而分裂而两只草履虫。我们会因为原本那只能分裂成两只,就否定它是一只草履虫吗?比如现在有复制羊,我们会因为这只羊会复制出另一只,就否定原本那只不是羊吗?胚胎能无性分裂成两个胚胎,并不会否定他原来身为人的生命。6

全能细胞与胚胎融合

在动物实验中,从受精一直到8-16细胞期,胚胎的每个细胞都是“全能”,都能独立发展出一个胚胎,甚至能把两个胚胎融合成一个胚胎。假设人也可以这样,那8-16细胞期以前我们能说胚胎是一个人吗?是不是应该等细胞开始有“分化”现象,这才算开始一个独立的新生命?

其实先前已经讨论过能够分裂出一个新生命,并不否定原来的生命。虽然每个细胞都全能,但其实本来都属于同一个胚胎。只是把他分出来的时候,他又可以独立发展,而原来的胚胎也能恢复修补。按这样来看我们不能否定原来的胚胎是人。至于胚胎的融合,假设人真的也能这样融合,其实也只表明胚胎具有这种能力而已。因为个别的胚胎都还是能独立发展成人,我们仍然不能否定他的生命。

用生命的社会性来区分人

坦白说,要在哪一个点画一条线,都是满武断,也满不确定的。因此有人认为,既然怎么划分都是武断的,那我们应该可以采取一个社会性的划分。就好像划分20岁可以开车,可以投票一样,我们也可以按照社会的需要、大家的共识来划分到底从哪里才算是一个人。

但是谈社会性划分,就有点回避关于道德讨论。因为大家的共识未必是对的:如果一定是对的话,那我们就没有必要推行任何运动来改变社会大众的观念,不管是环保、教育等等。用社会需要来看也有点难令人信服:一个人的价值难道是在于社会要不要他吗?那残障人士、老人痴呆等等,如果会损及社会的发展,他们就没有生命的尊严吗?因此还是应该回到胎儿是不是人的议题,认真思考。

划分生命的不确定性

对于武断划分的不确定性,也有人提出另一个观点:既然没有人敢讲这样划下去,一定是对的、一定能说服所有人,因此最保险、最负责任的作法,就是把每个阶段的胚胎都看成是人。这样虽然很麻烦,但这可是关乎生命,是很严肃慎重的。其它道德上的小争议,不保险一点还可以接受,但生命是值得尊重和严肃去面对的。因此当我们还不能很确定,或许我们应该保守一点。

个人的总结

了解各项相关的看法之后,我觉得胎儿不是人的论点比较难令人信服,而要在胚胎发生过程中划任一条线也是很不确定。因此我目前看法倾向人的生命是从受精开始,我们应该尊重每个阶段胎儿的生命,把他好好当人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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