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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的差距:中荷未婚妈妈处境对比

时间:2013-01-02  来源:www.rnw.nl  作者:Lan Zhang  

听荷兰的老人说,50年前的荷兰也和现在的中国一样,哪位姑娘未婚先孕会被家人偷偷送到国外去把孩子生下来后送人。50年后的荷兰,未婚妈妈已经正常得不能成为一个话题。50年后的中国也会象现在的荷兰一样吗?中国的未婚妈妈们正拭目以待。

“我是一个未婚妈妈,现在很愁孩子的户口问题”;“想找附近的未妈一起合租,互相照顾”;“未婚妈妈怎么办准生证?”“我是一名不孕男子,想找一位未妈好好过日子”。走进百度未婚妈妈 贴吧满眼就是这样标题的贴子,一群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未婚妈妈在这里寻求支持和帮助。

在贴吧里,一名名叫小雪(化名)的未婚妈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小雪是一名来自农村的未婚妈妈,今年22岁,孩子才满月。当初发现怀孕后,小雪就坚决地要留住这个孩子。小雪说:“既然有宝宝了,打掉也很残忍,毕竟那是一条人命啊,而且还是自己的孩子,怎么忍心呢。”但也是因为她的这份坚决,孩子的爸爸在她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就离开了她,从此了无音信。原本小雪的父母是不同意她生下这个孩子的,但是因为小雪的血型是罕见的RH阴性O型,加上当时孩子的月份比较大了,父母不敢冒险让她引产,所以让她生下了宝宝。

怀孕后,小雪就丢掉了原来工厂的文员工作,生活全靠以前的一点积蓄维持。村里人思想保守,她怕父母压力大不敢回去,便在城里租了间房。据小雪说,因为没有结婚,怀孕时产检也是件难事。“由于没结婚证也没有孩子爸爸的身份证,所以去医院检查都不能建卡产检,只能做些常规检查,有的医院甚至说没卡不能产检,而且就算是生了办出生证也是要证明的,也要孩子爸爸身份证,没有就办不了,办单亲证明也需要居委会跟计生的单亲证明条才行。”如今孩子总算平安生下来了,但小雪却面临着没有经济来源和无法给孩子上户口的双重困难。

权益

在中国,像小雪这样的未婚妈妈数量不在少数。随着中国社会性观念的日趋开放,这一群体有日渐壮大的趋势,她们的权益基本上得不到法律和政策的保障。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虽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非婚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但跟据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未婚生育的当事人不仅要受到行政或纪律处罚,而且还往往要被征收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并在产假、医疗、福利、孩子户口和入学上享受不到和婚内生育同等的待遇。未婚妈妈这一弱势群体处境几乎没有人过问,无论是政府或民间都没有一个组织来给她们提供援手,甚至有不少人认为她们是“自作自受、帮助她们等于助长这股“歪风”。

社会问题

“即使是罪犯也要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何况未婚妈妈是一个社会问题,有很多社会因素在其中起到催生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出版人张晓梅完全不同意上述看法。今年两会期间,张晓梅提出设立未婚妈妈扶助基金的提案,建议在经济、医疗、心理和再就业上给未婚妈妈和孩子予帮助

张晓梅认为,当今社会对物质的追求、婚外情的泛滥、婚前性生活的普遍、性教育的欠缺、女方文化程度不高、社会经验不足和男方多为独生子不够成熟、不够担当等都是导致未婚妈妈增多的社会因素。“既然是社会问题,就应该社会来共同解决,而不能由某一个女性来承担所有的责任。”

然而张晓梅也坦言,她构想的扶助基金也帮不了这些未婚妈妈的孩子上户口。她表示,在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下这方面的规定是很严格的,一旦有所松动恐怕也容易被有些人钻空子。”

宽容

张晓梅还认为,帮助这一特殊群体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宽容。“很多未婚妈妈都很年轻,她们生下孩子需要巨大的勇气,也体现了很大的母爱,这是人性美好的力量,从这一点来讲应该予以支持。”

她还强调,建立扶助基金并不是对这个现象的鼓励,既然未婚妈妈的存在是一个客观事实,面对和解决才是当务之急,不然情况会更糟糕,有的未婚妈妈就为了摆脱困境而遗弃亲生子女。

性教育

那么关注和维护未婚妈妈权益是否真的会如一些人所担心的会助长这种现象呢?华中师大人类性学教授彭晓辉则认为,要想防止青少年非意愿怀孕关键还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笔者所在的荷兰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荷兰

荷兰社会风气开放,性权利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到的权利,并没有已婚和未婚之分。象“未婚妈妈”、“未婚先孕”、“奉子成婚”等专有名词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原因是婚姻不再是男女结合的唯一形式,非婚同居伴侣法律制度给人们更多的选择。 非婚同居伴侣既拥有与婚姻伴侣相同的权利与义务,包括社会保障、纳税、借贷、债务、赡养和养老金等方面,又省去了离婚时要经历的繁琐的法律程序,因此很多荷兰伴侣即使生了好几个孩子都还没有结过婚。而在这种环境下,未婚生子便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它更多的是一种有意识的个人选择,而非被迫为之。未婚生育和婚内生育在各方面享受到待遇也基本相同。近些年来还出现了很多经济独立的大龄女性有意识地选择“要孩子不要男人”的生活方式。

少女妈妈

如今在荷兰只有“单身妈妈”、“少女妈妈”和“有意识选择的单身妈妈”这些名词还在行使着它们的历史职责。其中“少女妈妈”仍然被认为是一个社会问题,整个社会对这一现象也是持不鼓励态度。尽管如此,社会上还是存在各种帮助少女妈妈的组织和机构,怀孕的少女从权衡堕胎、孕期、生产和孩子出生后的抚养都能得到建议和照顾。另一方面,荷兰还加大力度对青少年进行开放的性教育,结果就是虽然荷兰人较早就开始有性行为,但少女怀孕率在过去的30年中下降了70%,少女怀孕率和堕胎率在发达国家都属最低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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